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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颁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3月1日,高新区颁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本报记者 王博文 摄
     本报济宁3月3日讯(记者 王博文) 3月1日,在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济宁方科经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孟凡芬,从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高新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这也标志着新版营业执照在济宁高新区正式启用。
  据了解,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都要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记者注意到,新版营业执照主要在版面上进行了调整。相对于旧版,新版营业执照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
  此次新版营业执照,除了从“竖版”变为“横版”直观改变,其右侧的“二维码”也大有学问。据了解,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同时,在二维码旁增加了“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市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原版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问题,“3月1日前已经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继续有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刘治敏表示,原版与新版营业执照同等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需要特别提醒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也于3月1日起同步实施。本次修订整合了部分主体的申请书与提交材料规范,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删除一些因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还保留的相关文书、材料规范;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负担、增便利。

 □延伸阅读                 
整合优化文书材料 企业登记注册便利
  自3月1日起,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全面更新,新修订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了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企业办事将越来越简便、登记工作将越来越高效。
  在整合优化申请材料方面,合并内、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各类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备案)申请书,合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书。整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表格的适用对象及填写要求都进行了备注,删除了一些需要重复填写的内容。
  新版本还取消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报纸样张等文件。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不再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本报记者 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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