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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715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报3月4日讯(记者 钟建军 实习生 尹春蕾 通讯员 郭宏伟) 3月4日,记者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纵深发展,烟台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2月25日,组织开展了“一打击”“五清理”专项执行活动,加大了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打击拒执行为,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执行信访案件、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和清理。
  截至2月25日,“一打击”“五清理”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2403件,执行到位54988.88万元。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9件,执行到位1565.62万元;执结涉执行信访49件,执行到位117.66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1084件,执行到位3433.18万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822件,执行到位36665.57万元;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439件,执行到位13206.86万元。在执行涉民生案件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集中保险救助,目前已救助涉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等案件102案帮助了112人,救助总额132.53万元。
  目前,在“一打击”“五清理”专项执行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836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634人,司法拘留274人,罚款1案6万元,1297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715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以拒执罪追究6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执结案件379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逐步实现。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烟台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统筹安排部署各项执行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果,切实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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