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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金融一体机6人团伙因诈骗获刑

     本报聊城3月4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沈焕平) 近日,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件,卢某某等6人团伙使用微信推销金融一体机,骗取他人财产,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2017年3月,卢某某在东阿县某小区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购置电脑、手机等办公设备,招募培训董某某、杨某某、刘某某等销售人员,将装有“叮当贷”、“财神办卡”等APP的金融一体机平板电脑以3588元左右的价格通过微信群在网上推销。该金融一体机系普通平板电脑,不具备任何其销售承诺的为黑户办理信用卡或通过银行内部通道办理贷款的功能。
  客户发现上当受骗后,卢某某等人即根据“销售话术”与客户周旋拖延或直接将客户拉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董某某、杨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金融一体机功能,骗取他人财物,卢某某情节特别严重,董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犯罪数额巨大,杨某某、刘某某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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