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男子微信群骂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本报泰安3月4日讯(记者 谢玉强) 姚强(化名)从没想过,微信群中骂人的后果竟会这么严重。2019年1月,姚强因涉嫌侮辱他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肥城人姚强是一位管道工。2016年,姚强认识了肥城本地人张超(化名),张超帮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工资还不错,但需要去外地。一段时间后,姚强给张超打电话称,之前介绍的活已经干完了,但还有4000元工资没结清,因为是张超帮忙介绍的,想让张超替老板给他结清欠款。
  张超感觉姚强的要求好没道理,但表示可以帮姚勇找老板问问情况。关于姚强工资的问题,老板表示:结清可以,但要姚强当面来结算工时,算清了就给钱。老板说,自己曾经联系过姚强,但一直没能联系上。
  在姚强想来,为了几千块钱大老远跑一趟不合算,与张超不欢而散。此后一年多,姚强一直没间断找张超要工钱,张超一直不答应。
  2018年12月,姚强开始在微信、QQ的社交和招工群里发布针对张超的侮辱信息,这些信息涉及人身攻击。无奈之下,张超选择报警。因涉嫌侮辱他人,警方对此事进行立案。
  2019年1月,在外打工的姚强回到肥城,警方随即对其展开调查。面对着如山的铁证,姚强没有狡辩,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是劳资纠纷,姚强主观恶性不大,警方最终以涉嫌侮辱他人,对姚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