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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税务局助力小微企业减税降费

     本报讯(通讯员 房红)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推出一大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措施,为长清小微企业带来“真金白银”。
  为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普惠成了这次新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新政不仅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还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年度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调整后的优惠政策将覆盖长清96%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在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等实际税负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是这次减税降费新政的另一大亮点。“分段计税方式看起来比较复杂,其实大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长清税务局税政一科科长蒋姗解释,算下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
  据悉,此次新政的便利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自动”则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包括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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