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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一处违法构筑物被拆除

     本报荣成3月11日讯(刘奇萍) 日前,荣成市水利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虎山镇中村水库违法构筑物进行拆除。
  虎山镇中村水库承包人宋某未经批准,擅自在中村水库大坝上构建住房及鹅舍,违反了《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对水库大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虎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要求当事人拆除违章构筑物,但当事人拒不拆除。
  接到线索后,市水利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违章构筑物,但当事人仍不拆除。2月19日,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下达了《荣成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并限期7日内拆除违章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经执法人员多次沟通,当事人最终同意拆除所有违章构筑物。3月4日,当事人主动配合,将生活区85平方米、养殖区580平方米的违章构筑物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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