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口腔医院荣获“放心消费公示单位”
本报文登3月13日讯(通讯员 刘海燕) 3月10日,文登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文登区口腔医院荣获“2018年度放心消费公示单位”,并在活动现场为居民免费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宣传口腔保健知识。
多年来,文登区口腔医院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遵循放心消费创建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工作中,他们严把质量关,所有药品、材料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不合格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一人一机一用一消毒灭菌;收费价格公开透明,无虚假宣传,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治疗选择权;健全消费纠纷处置机制,加强医务人员诚信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健康、规范、和谐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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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文登区口腔医院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遵循放心消费创建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工作中,他们严把质量关,所有药品、材料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不合格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一人一机一用一消毒灭菌;收费价格公开透明,无虚假宣传,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治疗选择权;健全消费纠纷处置机制,加强医务人员诚信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健康、规范、和谐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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