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多可获5000万元补助

山东未来五年要培育30个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02日

  本报济南4月1日讯(记者 范佳) 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东要用五年左右时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厅长唐波说,新旧动能转换中无论是新动能的培育壮大,还是旧动能的改造升级,都源于产学研合作,通过金融资本和科技服务的支持,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形成新产业和新经济,这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
  《实施意见》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形成“1+30+N”创新体系,就是要围绕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个核心,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辐射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新型运行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新型运行机制。省财政安排资金,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多5000万元补助,建设初期先期补助40%,按建设进度拨付40%的经费,建设期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再给予20%的补助,未达到绩效目标的相应收回前期投入资金。积极引导各市、高新区成立创新创业共同体基金,形成省市区联动的投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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