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一口酒,货车司机丢饭碗

他还要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11日

  本报威海4月10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张平) 对于营运车辆的司机来说,驾驶证就是上岗证。在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日前,货车司机胡某就因为贪杯喝了口酒,被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他也因此丢了工作。
  4月9日上午,货车司机胡某来到交警四大队接受处罚,他面临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面对这一结果,胡某追悔莫及,因为他也就是一时没忍住喝了一口白酒。
  3月31日夜间,胡某在威高南岗附近一家饭店吃饭,一时贪杯就喝了一口高度白酒。胡某显然知道酒后驾驶的后果,但想到交警不会加夜班,便心存侥幸驾驶货车上了路,岂料交警四大队民警还真的正在路口查车。呼气检测显示,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介绍,与其他机动车相比,营运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更大,因此我国交通管理法规对于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更为严重的处罚。
  依据我国交通法规,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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