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粟山停车场正在对进场车辆进行收费。

粟山停车场的公示牌。
近日,残疾人曲先生在天桥区粟山停车场停车时,被要求交停车费。尽管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最终仍被一分不少地收取了10元停车费。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杰
实习生 贾奥晴
不是给不起停车费
是应享有的权益
10日中午,曲先生开车去济南市殡仪馆办事,车停在了旁边的粟山停车场。进门时,收费员向他收取10元停车费。曲先生向对方出示了相关证件,告知自己是残疾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享受免费停车,却遭到拒绝。“收费员说证件在这里不通用,停车必须交钱。”因为着急办事,曲先生只好交钱走人。
“不是我给不起这10元钱,这是我应该享有的权益。”回到家后,曲先生越想越憋屈。据悉,根据《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凡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残疾人驾驶员,在济南市市区内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所)及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第一次使用时,停车场给我放行了。本以为政策落实情况很好,谁知第二次就遇到这个情况。”曲先生称,今年4月初自己刚刚领到《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既然有政策规定,就应该执行,而不应视而不见。”
更让曲先生不满的是,该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上公开标示着其收费标准依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车时就应当免费。现在它却只执行收费的规定,不执行免费的规定,明显不合理。”
停车场是村里的
对免费规定不了解
16日,记者来到粟山停车场,在门口的传达室内看到了该停车场停车费用价目表,其中小型车5元,中型车10元,大型车20元。按车次收取费用,停车没有时间限制。
“不管什么车,只要进出停车场都要收费。”关于残疾人的免费停车牌一事,停车场收费人员表示不知情。
“虽然停车场在济南市殡仪馆门口,但管理权并不在我们手里。”济南市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殡仪馆建立时,所征用的土地都是王炉村的,殡仪馆要想再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王炉村进行交涉。“停车场是他们村里的,人家的东西我们怎么干涉管理?”
针对曲先生反映的问题,粟山停车场相关管理方——王炉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李先生称,自己以及王炉村村委会并不了解残疾人持证免费停车的相关规定,“外来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均应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缴费。”
“曲先生的停车费我个人可以返还给他,但要改变停车场的收费执行标准,操作难度很大,需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李先生表示,粟山停车场的产权归王炉村,是王炉村村集体的主要经济收入之一,停车场的收费价目与收费方式也是由王炉村村委会、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的,“这涉及每个村民的利益”。
“如果收费员的态度冒犯了当事人,我替他们道歉。”李先生坦言,粟山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大都来自王炉村经济困难家庭,年龄普遍较大而且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也不认识相关证件,只是尽到收费员的职责,只要有车进停车场就得收费。”
产权属于村集体
物价部门很难干涉
济南市残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到类似线索后,残联都会及时联系停车场管理单位,告知其相关政策。
根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机动车收费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残疾人驾驶员在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遇到被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物价局相关处室将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情况对停车场进行处理。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粟山停车场因产权归王炉村,并由王炉村村委会出资修建,因而该停车场的收费价目与收费方式均可由王炉村村委会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