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殷强) 4月14日晚19时许,一辆核载5人的普通轿车内实载6人,且驾驶人还存在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依法处罚。
当晚,民警在对一辆普通白色SUV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满嘴酒气,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的同时,从其驾驶室内下来好几个人,民警根据行驶证核载人数进行清点,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属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严重违法行为,且又超员,车内还有一位儿童和老人,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可想而知。
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记18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