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聊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立法工作计划的正式出台,为今年政府立法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计划》拟安排地方性法规项目两类、4件:第一类是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1件,为《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类是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3件,分别是《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市政府规章项目两类、7件;第一类为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2件,分别是《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修改)和《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改);第二类是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5件,分别是《聊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聊城市报废车辆管理办法》。
凡列入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项目,起草单位要将立法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配齐配强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起草工作按期保质完成。遵循程序规定,严格规范立法;强化公众参与,确保立法质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军 通讯员 逯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