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抵还贷5月20日开始5种情况将无法冲抵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3日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贺莹莹) 近日,记者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的冲抵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冲抵还贷人可以在5月10日前向个人公积金账户补充资金用于冲抵贷款。
  据了解,五种情况将无法冲抵,包括5月首次还款及5月放款的;某笔贷款尚未还过首期的;职工账户司法冻结、职工转移在途、职工提取业务未做完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当前月缴额三倍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三倍月缴额后,缴存余额之和小于月还款额三倍的。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