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手机后,微信钱包空了

员工用手机转走老板3300元钱获刑七个月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6日
  本报4月25日讯 (通讯员 安兆宝 记者 张焜)在青州一家工厂打工的张某,因手机坏了,老板赵先生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他使用,他趁机用手机将赵先生微信钱包里的钱偷偷转走,并离开了工厂。赵先生报警后,警方当天就将张某抓获。4月24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院还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赵先生经济损失3300元。
  2018年,外地务工人员张某到厂子里干活。2019年初,赵先生嫌张某干活不认真,把张某骂了一顿。张某年轻气盛,气得当场把手机给摔坏了。后来,张某使用厂里的一个业务手机,但有些单子这个手机接不了,用起来很不方便。
  1月9日,赵先生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张某使用。张某在拿到手机的当天就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1月11日,赵先生买了部新手机,他登录微信之后发现,微信钱包里竟被转走了3300元,而且是转给了张某,转账时间正是他把手机借给张某使用的当天晚上。
  1月12日,张某在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被警方抓获。据张某供述,他在拿到赵先生手机时,发现赵先生的手机微信没有退出,并且微信钱包里有3360多元,就萌生了据为己有的念头。赵先生设置的支付密码太简单,张某试了两三次就试对了。
  3300元钱中的一小部分,张某用于偿还支付宝花呗,其它则花在了食宿、购物和打游戏上。为了避免转账一事被赵先生发现,张某还特意将自己微信里的转账记录删除,但他没想到,赵先生微信里的转账记录却还保留着。
  在2010年和2013年,张某就曾因盗窃罪和抢夺罪被判刑,2014年9月刑满被释放。
  近日,青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张某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累犯的情形,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