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通过省级“母婴友好医院”评审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6日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韩崇伟 闻静) 4月19日,省妇幼保健协会秘书长高亚莉一行来到日照市人民医院,对医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进行评审。党委书记杨淑光、副院长崔维刚、医务科科长郑培坤及相关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参加会议。
  秘书长高亚莉介绍了此次评审的目的和意义,希望通过“母婴友好医院”评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新知识、新理念的学习,为孕产妇、新生儿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专家组一行听取产科一区副主任孙梅玲关于市人民医院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按照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标准》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与评估,先后实地查看了产科病房、LDRP家庭化产房、新生儿病区等重点区域,通过查阅资料和病历、实地查看、面对面访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流和指导。
  反馈会上,专家组对市人民医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致认为我院在促进自然分娩,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促进母乳喂养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创建工作落实卓有成效,并当场宣布我院顺利通过省级“母婴友好医院”评审。
  据了解,为深化妇幼健康服务,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促进母亲和儿童的健康,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制定了“母婴友好示范医院标准”,在全国开展了评审验收。
  为了更好地推进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提高诊疗水平,2018年11月19日,医院制订了《日照市人民医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根据爱婴医院的十条标准,以产科、新生儿科为主体的科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将十条标准切实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要继续规范分娩室的急救包和流程制作、加强孕产妇数据统计资料的信息化支持。”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位专家也予以指导,强调要加强和规范产科、新生儿科之间的合作,实施无缝连接,在通过“母婴友好医院”资格评审后,更要聚力准备5月份的国家级评审,全方位地发展,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