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等机械排放超标将受罚

淄博高新区排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6日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王盛利 张文秀 李金冬) 日前,淄博高新区质安站、环保局联合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不合格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淄博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关于做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旋挖钻机、铣刨机、拌合机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的机械,在淄东铁路(高新区南界至化北路段)、化北路(金晶大道至西五路段)、西五路(化北路至济青高速段)、济青高速(西五路至高新区西界)、高新区南界、高新区西界围合区域内将禁止使用。
  同时,此次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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