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逐步取消二级学院院长行政级别

齐鲁晚报     2019年04月27日
  本报济南4月26日讯(记者 郭立伟)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2-3所高校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20所左右高校在同类型高校中达到国内一流水平,4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使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将学校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推动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实施“双十”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高校和10所高职院校。深化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强化建设,争创国家一流学科,推动高校建成800个左右国家一流专业。全面落实国家、省人才引进政策,支持高校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
  《意见》提出,做大做强研究生教育,新增5—10个硕士或博士授权单位、300个左右学位授权点。要优化高校和学科专业布局,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市加快大学城建设,推动高校集群发展。建立项目引导机制,引导高校围绕我省重大战略和“十强”产业需求,主动布局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学科专业,及时调整特色不鲜明的学科和就业前景不好、市场需求不高的专业。
  关于推进改革开放,《意见》明确,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师生交流等。鼓励高校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我省高校合作设立研究生院、研究院,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建立省属高校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制度。逐步在全省高校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推动高校完善院长选聘制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试点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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