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奉楚
4月29日上午,乐清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失联男孩”母亲陈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并当庭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去年11月30日下午放学后,11岁的黄某某再也没有回到家,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此后,警方调用一切资源查找,众多公益组织在冰冷河道内地毯式搜救,父亲黄某悬赏五十万元寻子。直至12月4日夜间,人们才吃惊地发现,背后竟是孩子妈妈陈某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近年来,人们在便捷地了解新闻资讯的同时,也深受谣言危害。尤其是一些涉及小孩失踪、女性被害、疫情爆发、公共场所有危险物品的谣言,更是让当地居民深感不安,并有可能引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因而,对于故意编造、散布、传播类似谣言的行为,理当依法惩治,让其为高喊“狼来了”付出代价,让人们免于谣言带来的恐惧。
人们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应有凭有据,不能捕风捉影,信口雌黄,编造谣言。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乐清男孩失联”事件上,行为人明知该男孩根本没有失踪,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儿子失踪的虚假警情。且在明知警方及社会各界已经介入的情况下,依然隐瞒真相。致使公安出警六百余人次,出动了搜救艇、搜救犬,多家公益组织参与,全国多家媒体报道,相关报道在百度搜索榜位居第七,新浪微博热搜榜位居第一。
“乐清男孩失联”事件中,行为人最大的恶在于,不仅极大浪费原本就紧张的警力资源和公益资源,导致居民恐慌情绪,社会秩序混乱,更严重伤害人们救助、帮助弱者、求助者的朴素善良情怀,加剧社会冷漠和不信任感。从这方面来讲,对其判处一年三个月徒刑并不苛刻。这也是对那些没有规则意识和敬畏之感,信口开河报假警,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者的有力警示。互联网时代,任何言行都会留下痕迹,戏弄他人的“说谎者”终将现出原形,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