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李法臣 李晨日)一辆货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诸城市公安局枳沟派出所民警驾驶驻站消防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情。消防员随后赶到,一同扑灭了大火。
4月24日下午2点左右,一辆载着汽车配件的货车沿206国道自东往西行至枳沟乔庄路段时,驾驶员突然闻到有一股焦糊味道,并从反光镜内看到货厢内已冒起浓烟。驾驶员立即停车并拨打报警电话。
就在驾驶员下车瞬间,货厢内浓烟变成明火发生剧烈燃烧,火舌迅速窜至半米多高并向驾驶室附近蔓延。
接到报警后,诸城市公安局枳沟派出所民警驾驶消防车赶到现场。民警用水枪远距离对准货车车厢进行扑救,后将枪口对准油箱部位进行冷却降温,以防油箱内燃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危险。经过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此时,贾悦消防站内的消防车赶到现场接力救援,直至将明火扑灭。
为避免车辆复燃,民警对车辆的其他重点部位进行了仔细检查,在确定没有复燃可能后带队撤离现场。目前,货车起火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