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金上涨,鑫苑花园小区“了锅炸”

业主对涨价不满,业委会解释用于小区地面基础设施维修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07日
  文/片 本报记者 潘涛  

  4日,壹粉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近日,丹阳路与和平路交叉口鑫苑花园小区内张贴车位租金涨价通知。通知中写道有业主主动反映车位租金过低,后经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考察多个小区后,将车位年租金从1800元调整为2800元。壹粉反映称,对于该涨价通知,小区不少业主表示不赞同,且对车位租金收益去向不了解。针对此事,记者前去实地采访。
    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菏泽鑫苑花园小区内看到,部分通道两侧和绿化花圃旁被改造成了停车位,每个车位旁树立着车主的车牌号。而在每个单元入口墙上张贴着盖有“菏泽市鑫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公章的车位租金调整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近期根据业主反映小区车位租金过低,经小区业委会考察多个小区租金都在3000元以上,参考本小区实际情况,经业委会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从2019年5月起本小区公共车位租金实为2800元/年。
  “哪有业主自己要求涨价的,简直是搞笑,涨价必须得全体业主商量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业委会私自下决定明显不合规定。”一业主对记者说。

业主:自己给自己涨价?
    5日下午,记者在鑫苑花园物业处见到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告内容提到的由部分业主主动建议涨价属实,涨价通知是业主委员会决定和下达的。
  “小区内有400多户,空间确实有限,地面车库原本有81个,但考虑出行方面,后来取消10余个。”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车位有限,很多业主租不到,一些资金宽裕的业主就主动提出涨价。”
  鑫苑花园业委会朱姓负责人则表示,以往的公共设施维修没让业主们分摊,且又更换了小区内的路灯、搭建了车棚、补栽了绿化,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确实不足,这也是决定车位租金涨价的重要原因。
  “小区内有18个电梯,由于是老小区,时常出现电梯损坏的现象,居民都抱怨,而且还有业主提议要修缮广场,这也需要很多钱。”朱姓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了更好地让物业公司管理、维护基础设施、保障电梯等设施的正常运转,业委会决定将车位租金中的1800元用作电梯维修基金,增加的1000元用于小区地面基础设施维修。“全部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并定期公示,业委会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朱姓负责人对记者说。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租车位难的问题,如果涨价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下一年可能会采取抓阄等更公平、公正的方法。而对于公共资金花费的公示,他也表示,每年都会公示,业主可以到公示栏自行查看,且可以到物业办公室询问。
业委会:钱用于地面基础设施维修
    对此,记者采访到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物业科黄姓工作人员。他表示,根据《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内物业管理实行自治,利用小区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作为车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即可实行,政府部门不会过多干预。
  同时,记者从《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得知,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协议,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和税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此外,收益资金可以根据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直接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工作经费以及成员的工作报酬等。具体办法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对于资金的使用和公示,《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业主大会授权,收益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收益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的,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接受业委会的监督;收益资金由业委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业委会名义开设账户,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收益资金收支账目应当每季度公示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目前,鑫苑花园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业委会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据丹阳街道办事处物业科黄姓工作人员介绍,他于5月4日接到该小区业委会的情况说明,对于个别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安排丹阳路社区在小区内协调。
  对此,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丹阳街道办:租金由全体业主商定
  ▲菏泽鑫苑花园在地面规划了60余个停车位。
◥菏泽鑫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张贴的租金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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