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对跨区作业农机免收通行费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15日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李凯) 5月14日,记者获悉,按照上级部署,今年12月31日之前,全市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持有2019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并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此外,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持有2019年山东省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的,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辆同样免收车辆通行费。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要求,各收费公路运营主体将对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未在免交通行费有效期内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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