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声明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15日
山东宏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员工魏文涛(身份证号:372328197906161813),自2019年2月16号,在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公司至今。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登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其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山东宏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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