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半个月了却一直没整改

一工地未按规定防治扬尘被罚5万元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24日
  本报泰安5月23日讯(记者 谢玉强) 5月9日齐鲁壹点报道了南关大街原皮革厂院内西侧工地有大量裸露渣土,进出工地路上尘土飞扬。22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岱庙中队执法人员对开发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于事态发展,岱庙街道办事处与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岱庙中队高度重视、时时关注。22日,齐鲁晚报泰安融媒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工地现场时,该工地进出路上的尘土已被清理,漏出了底下的白色石板,工地内的渣土堆也被覆盖上了防尘网,在工地大门不远处,记者看到车辆清洗设备和喷雾炮,这是之前没有的。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工地整改情况,确认该工地已具备渣土清运扬尘防治措施的必备条件。对于开发商之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的罚款,开发商对于处罚没有异议,并保证之后严格按照规定清运渣土,合法、合规施工。
  早在4月17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中队执法人员在附近巡逻时,就发现该处工地存有大量渣土,且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执法人员立即与场地所有人泰安龙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4月18日,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岱庙执法中队说明情况,执法人员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随后半个月,开发商一直未曾进行整改。
  5月8日,岱庙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工地仍在清运垃圾,并伴有扬尘。执法人员立即来到现场,要求开发商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防治扬尘。5月10日,执法人员向开发商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16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处罚决定后,开发商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工地扬尘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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