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今日淄博》公益律师团帮您维权

全天候接听读者电话咨询,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提供诉讼指导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24日
■行政诉讼专题·第九十七期
强拆棚改房,村民告赢政府
  孙某称,其父母均为某村知青。70年代,村里建设18间知青房,将其中一间分给孙某父母居住,其他的分给本村村民居住。孙某父母去世后,孙某在该房屋内居住。后因房屋年久失修,孙某搬离该房屋。2018年,街道办事处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确定2018年度棚改旧改项目占地征收范围,该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部门。孙某的房屋位于该征收范围内,在未与孙某达成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且未履行任何合法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孙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孙某找到涉案房屋征收实施主体即该街道办事处主张房屋损失,街道办事处否认其拆除了孙某的房屋,辩称孙某房屋倒塌的原因系房屋年久失修,自然倒塌。
  孙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逯见涛律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逯律师认为,鉴于孙某手里并没有证明违法强拆实施主体的相关证据,可以从强拆责任主体推定的角度确定违法强拆的实施主体。鉴于该街道办事处为《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同时为该棚改旧改项目的拆迁主体和具体实施主体,且作为孙某房屋强拆的具体受益人,可以推定该街道办事处实施了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需要承担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案件经法院审理,最终采纳了逯见涛律师的意见,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孙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逯见涛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专业领域。逯见涛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兢兢业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咨询热线:13105315771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