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期纳税申报张店113家单位被责令限改

齐鲁晚报     2019年05月29日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马玉姝) 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发布5月份《责令限改通知书》送达公告。因未按期申报税(费)种,对山东国典投资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淄博立健众康医药、北京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淄博商厦咖啡店等113户纳税单位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
  公告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113家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以上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2019年7月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逾期仍不申报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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