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注意了!市区内通行范围和时间调整了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05日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烟交宣) 6月4日,记者从烟台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减少噪声污染,决定对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具体内容为:以下区域内道路每日0:00—24:00禁止通行: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滨河西路(不含)—科技大道(不含)—学院路(不含)—学院西路(不含)—轸大路(不含)—通世南路(不含)—港城西大街(不含)—冰轮路(不含)—只楚路(不含)—化工路(不含)—幸福北路(不含)—龙海路(不含)—环海路(不含)—港湾大道(不含)—海港路—北马路—胜利路—阜民街—海关街—海岸街区域内的道路。其中,不含幸福南路路段(化工路至幸福西街)。
  以下道路每日7:00—8:30、16:30—18:30禁止通行:滨河西路(科技大道以北)、科技大道、学院路、学院西路、轸大路、港城西大街(冰轮路以东)、冰轮路、只楚路(冰轮路至化工路)、化工路、幸福北路、龙海路(幸福北路至环海路)、幸福南路(化工路至幸福西街),以及通林路(青年南路至通世南路)以北至港城西大街之间的道路。
  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全天(0:00—24:00)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集疏港车辆和其他需要进出市区的车辆,请通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涉及民生保障及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路面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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