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高速公路上“溜达”采桑叶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安全带离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05日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吴清旭) 5月29日上午08时40分左右,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执勤民警巡逻发现两位老人家在应急车道行走,此时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多,民警见状立即停车询问其情况,当民警向老人询问如何到高速公路时,两位老人家竟然回答在高速路的两边捡树枝、采桑叶且不知道自己走到了高速公路上,并称在前面十几米的护栏外面有一条小路,那里有一辆三轮车正在等待她们。遂即,民警将老人带上警车送下高速,并对老人上高速采桑叶、捡树枝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及教育。经过民警的悉心劝解,这两位老人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并称以后采桑叶和捡树枝不会在误上高速公路,并对民警表示感谢。
  在此,烟台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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