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所学校被命名为“绿色学校”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05日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隋忠伟) 近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日照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命名第八批市级“绿色学校”的通知》,经各区县推荐,日照市创建绿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日照28所学校通过审核,创建成为第八批市级绿色学校。
  公布的28所市级绿色学校中,市直1所,分别是日照海曲高级中学;东港区6所,分别是山东省日照第二中学、日照市东港区石臼小学、日照市东港区城西小学、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中学、日照港中学、东港区涛雒镇滨海湾小学;岚山区4所,分别是日照市岚山区海州湾小学、日照市岚山区官山小学、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小学、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大坡小学;莒县11所,分别是莒县第三实验小学、莒县第四实验小学、莒县青岛路小学、莒县第六中学、莒县小店镇中心小学、莒县龙山镇中心小学、莒县店子集街道中心初级中学、莒县桑园镇第二中学、莒县洛河镇中心初级中学、莒县库山乡中心初级中学、莒县阎庄镇中心初级中学;五莲县4所,分别是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五莲县中至镇初级中学、五莲县行知实验小学、五莲县于里镇中心小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1所,日照市宁波路学校;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1所,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驻龙山小学。
  通知中强调,各有关学校要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创新形式,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把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推动优美生态日照建设,建设生态之城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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