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6月12日讯(记者 薛瑞) 12日上午,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揭牌成立,在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的基础上整合而成,承担全市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制定、实施等职责。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由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管。揭牌仪式上宣布了市委关于社保中心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任命,传达市人社局党组关于社保中心班子成员的分工,市社保中心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信息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参与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基金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以及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进行稽查核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
承担工伤保险医疗定点管理服务、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
负责补充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档案和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及全市社会保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