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机构对青蒿素也有贡献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18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小蒙      

  17日,一则青蒿素取得“重大突破”的消息引发热议。其实,在青蒿素漫长艰难的研发进程中,山东两研究所也对青蒿素的发现做出了贡献。
  对于青蒿素的发现,那是基于1967年的一次全国性课题研究。当时,全国疟疾防治药物研究(523)领导小组,在全国邀请了一批较为优秀的研究单位加入。在抗疟领域具有一定成绩的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前身为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也在此行列之中。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着手利用当地的植物资源,开展分离有效单体的研究。记者了解到,在最初对抗疟有效成分筛选和化学成分研究中,两所协作,首先提取到了黄花蒿有效部分“黄1号”。1973年11月,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魏振兴等人提取得到有效单体,并命名为“黄花蒿素”。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程丽芳研究员表示,黄花蒿素经临床证实确有一定疗效,经确认和青蒿素Ⅱ、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分离得到的黄蒿素是同一物质,后统一命名为“青蒿素”。
  由于在青蒿素的研究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对山东省的两家研究机构进行了表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