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龄童走失2小时后被路人发现

他独自走了近3公里,被路人发现并报警,此时三路民警已找了两小时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19日
  本报威海6月18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张书江) 18日上午,张女士将一面印有“不忘初心,情系百姓”的锦旗送至温泉派出所,向民警表示感谢。日前,张女士的儿子岳岳(化名)从家中走失,4岁的岳岳竟从虎山社区一路走到经区海马地毯公司附近,离家两公里多,温泉派出所民警找了2个多小时才把找到。
  张女士有一女一子,女儿彤彤(化名)已12岁。平日,岳岳比较乖巧,张女士经常让彤彤照看岳岳。9日,虽然是周日,张女士不得不去公司加班,中午离家时又把照看岳岳的“任务”交给了彤彤。
  临近18时许,张女士突然接到彤彤电话,说岳岳不见了。原来,当天下午,彤彤在家做作业,岳岳自己在客厅玩耍,但彤彤不知不觉睡着了,等她醒来就发现弟弟不知去向。
  张女士慌忙回到家中,又到楼下四处寻找多时未果,报了警.“我听说,人家警察得在24小时后才能立案,但当时急了,只好找警察帮忙了。”几分钟后,温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张女士却说不出岳岳离家时间,甚至连穿什么衣服都说不清。
  一个4岁的孩子能去哪,更何况还下雨?处警民警王晨飞意识到情况紧急,当即向所领导汇报。温泉派出所启动应急预案,几名值班民警、十名辅警全部抽调到寻找岳岳的行动中,寻找岳岳的信息在十几分钟内发到了各社区群众微信群、工作微信群。
  十几名警力分作三组,第一组负责走访社区居民,查找线索;第二组民警调阅小区、路面监控,并带着张女士在监控录像中寻找;更多的警力被安排进第三组,他们在小区内外的道路、游乐场继续寻找,同时召集各社区警务助理参与搜寻。
  不多时,第一组民警反馈:有居民曾在16时许看见一幼童穿着水鞋在小区内玩水。第二组民警根据这一线索查阅监控,果然发现一幼童于17时11分经过小区2号楼北侧,但这个位置位于监控死角,没能拍到幼童体貌特征,仅拍到一双黄色儿童水鞋。张女士确认岳岳有这样一双水鞋。民警继而调阅沿途监控,最终发现岳岳从虎山社区北门离开、沿工友路、青岛南路往经区方向步行。
  根据第二组民警反馈的最新线索,第三组民警沿途搜寻。就在民警寻找时,热心市于先生民报警:经区海马地毯公司附近发现一名无人看管的男童。
  110指挥中心立即把情况通报给路面搜寻民警。民警驱车赶到,发现这名男童与岳岳的体貌特征相符,且穿着一双黄色水鞋。面对询问,疲惫且害怕的岳岳无法表述清楚身份,民警确认这名男童就是岳岳,立即把他抱上车,火速驱车赶回派出所,在路上将情况告诉了张女士,并把岳岳已找到的信息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出去。
  再见儿子,张女士泣不成声,“真把我吓坏了,所有最坏的打算都想到了。”
  从岳岳语无伦次的描述中,民警还原了事情经过。当天,岳岳见外面下雨,就穿上了心爱的水鞋,自行打开防盗门下楼,在楼下找水洼跺水玩,玩着玩着“想妈妈了”,就出小区“去找妈妈”,但越走越远,最终走到了近三公里外的海马地毯公司附近。越来越害怕,他就盲目尾随路人走。20时许,热心的于先生发现后,拦下岳岳询问,但岳岳只知道哭,于先生拉着他的手照看着,随机掏出电话报警,直到民警赶到。
□警方提示
失踪24小时才立案,这“常规”被废了

  很多年前,在一些基层公安机构确实有过“人口失踪24小时才立案”的“常规”。这一“常规”经常出现在影视剧的桥段中,口口相传后广为人知。
  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所以,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应立即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处理警情并帮助查找,不需要等24小时。
  暑期里,家长对孩子多上心
  目前正值暑期,很多忙工作的家长往往让孩子独自在家或任由孩子出去玩耍。
  而每年暑期,孩子发生交通事故、溺亡、触电、引发火灾等噩耗总会不绝于耳。仅6月2日到9日,山东省就发生4起学生溺亡事故,除1名孩子幸运获救,7名孩子不幸溺亡。
  警方提醒,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监护人在暑期安全监管上一定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当晚,民警在青岛南路找到岳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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