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第三实验学校今年首次招生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发布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0日
  第三实验学校效果图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李云云) 为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及济南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商河县实际,商河县下发了《商河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公告》,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城区常住适龄幼儿均可进入幼儿园。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编班,小班(3—4岁),班额25人,最多不超过30人。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日,在商河县实验幼儿园活动室、商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活动室现场报名,摇号录取。值得注意的是,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现场报名结束后对两所幼儿园报名情况进行比对筛查,一经发现重复报名行为,取消其县直属幼儿园报名资格。
  7月11日,将幼儿报名情况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公布摇号时间、地点及方式。7月13日上午,在商河县实验幼儿园、商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经公证处公证后现场摇号。报名时需要携带户口本、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缴费单据)、济南市儿童入托健康查体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摇号结束后,各幼儿园根据男女比例实行阳光分班。
  此外,商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也将陆续展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定的区域和招生时间统一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确保适龄儿童和具有学习能力的各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其中,小学新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应届在籍毕业生。报名时间初中为7月13日—14日;小学为7月19日—21日。县城区各学校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各镇(街道)中小学按照报名时间自行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今年开始招生,明辉路以南、育才路以西、彩虹路以北城区(不含齐鲁水郡)和玫瑰园小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报名。第三实验学校周边道路将于7月底完成施工,为不影响按时报名,该校中小学报名安排在县教体局。其余各中小学在本校报名。商河县教体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家长,请依据公告内容,携带好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孩子的入学事宜。
 □相关链接         
  一、县城区各小学招生区域
  实验小学招生区域:青年路以南、银河路以北(到明辉路往东至国道340线)、滨河路以东(不含明辉路以南、育才路以西、银河路以北区域)、国道340线以西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青年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宏业集团以南(含宏业集团)、东外环以西(不含张徐村)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文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国道340线)以南、育才路以东、彩虹路以北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许商街道曹家村、大郭家村。
  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彩虹路以南(不含玫瑰园)、商中路以西城区和齐鲁水郡小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许商街道东八里村、西八里村、后十亩村,贾庄镇万坊村、王洼村、小张家村。
  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区域:明辉路以南、育才路以西、彩虹路以北城区(不含齐鲁水郡)和玫瑰园小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县城区各初中招生区域
  实验中学招生区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国道340线)以北、滨河路以东(不含明辉路以南、育才路以西、银河路以北区域)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银河路以北许商街道所辖范围内各村居。
  文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国道340线)以南、育才路以东、彩虹路以北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许商街道孙家湾村、信家村、卢坊村、大郭家村、曹家村。
  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彩虹路以南(不含玫瑰园)、商中路以西城区和齐鲁水郡小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许商街道东八里村、西八里村、后十亩村。
  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区域:明辉路以南、育才路以西、彩虹路以北城区(不含齐鲁水郡)和玫瑰园小区常住居民子女以及本区域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各镇(街道)中小学按照本镇(街道)划定区域招生。
  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其招生简章等须提前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其过程由县教体局监督、公证处公证,否则视为违规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补录。
  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各镇(街道)、各中小学要配合特殊教育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检测认定,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县城区小学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确因户口本不能体现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关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下情况需加带证件及材料:
  ①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必须为实际长期居住,未居住不予办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缴费单据。
  ②工商业户子女: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须为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
  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其中之一)、居住证。
  ④房屋被政府拆迁待安置的,以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政府补偿款单据、现居住地房产等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2)各镇(街道)小学报名材料可参照城区小学报名材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县城区初中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确因户口本不能体现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关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下情况需加带证件及材料:
  ①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必须为实际长期居住,未居住不予办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缴费单据。
  县直属小学毕业的现非城区常住学生,许商街道单园小学、三里庄小学、常庄小学毕业学生需提交毕业学校和县教体局教育科盖章的学籍表。
  ②工商业户子女: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其中工商营业执照须为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
  ③外来务工子女: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五险”缴费单据、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其中之一)、居住证。
  ④房屋被政府拆迁待安置的,以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政府补偿款单据、现居住地房产等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4)各镇(街道)初中学校可参照县城区初中入学报名材料,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做好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四、报名时几种情况界定:
  1.城区常住居民必须有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必须长期实际居住,未入住不予安排。
  2.商业用房、民间契约、协议、公证处证明、单位证明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3.所有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均为城区内范围;工商业户必须是实体店,且必须有长期家庭生活、起居固定场所;每个工商业户实体店小学六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子女入学,初中三年内只安排一个家庭子女入学,如在时限内实体店经营者变更,则原入学子女需转至相应学区后,方可解决新的学位,否则不予安排学位;在小区车库、储藏室、住户经营,空挂门头和同一门头挂两块及以上门头牌等情况的不允许报名。
  4.对于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其迁户必须跟随父母,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转户必须满一年,且有合法住所。
  5.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其它情况不予安排。
  6.许商街道已经拆迁村子女入学,可按照购房合同及租住房屋实际地址统筹安排学位,也可到回迁房辖区学校报名入学。列入拆迁村子女入学到原对口学校报名入学,待拆迁后按照转学规定办理转学。拆迁村待回迁房入住后,其子女再根据转学规定转入片区学校就读。
  7.县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文昌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的现非城区常住毕业生,应到户籍或居住地初中学校就读。如果选择到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必须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生活,界定为择校生,高中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未尽事宜,以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商河县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84880263、84879252
商河县实验小学电话:84880149
商河县第二实验小学电话:13606419928
商河实验中学电话:84880400
商河文昌实验学校电话:84629916
商河县第二实验学校电话:68786601
商河县实验幼儿园电话:15764122614
商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电话:68786800
商河弘德中学电话:84889111
商河县清华园学校电话:18668979393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电话:84874722、84882258、13964105376、136089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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