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0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国标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动自行车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电驱动行驶时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3、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伏;5、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瓦。
  同时,对于车辆尺寸有如下要求:1、车辆高度小于等于1100毫米2、车辆宽度小于等于450毫米(车把,脚蹬部分外);3、前后轴中心距小于等于1250毫米;4、鞍座高度大于等于635毫米,长度小于等于350毫米;5、后轮上方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等于175毫米。
  目前《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正在征求意见中,预计今年8月份实施。要求实施后,符合新国标、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并且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等新能源车辆时,请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避免政策实施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肖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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