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将执行济南公积金缴存政策

自7月1日起办理,地点仍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部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1日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贾丽) 近日,记者获悉,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要求,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并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7月1日起,莱芜区将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据了解,济南公积金中心在莱芜区设立莱芜服务部,为当地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服务。依据“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核算”要求,按照“分步实施、有序融合”的原则,依次实行政策统一、系统统一、资金账户统一。
  据悉,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的办理地点为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莱芜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业务办理地点仍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部。公积金贷款业务方面,在莱芜区内购房的缴存职工向莱芜服务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在济南市其他行政区域内购房的缴存职工向济南14家受委托银行的经办网点申请办理。如需咨询服务,请致电莱芜服务部,电话:0634-8891607、8891608、88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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