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1日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10年1月起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2011年7月起实施),已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必须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至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特别提醒广大居民: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的,必须及时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所欠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从补缴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否则不能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
通讯员 邢治强 褚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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