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下调0.45元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8日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贺莹莹) 6月27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鉴于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调整,为理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将根据分档气量用量情况每立方米下调0.45元。
  月用气量在2万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48元调整为3.03元;月用气量在2万-5万立方米(含)部分,最高价格由每立方米3.38元调整为2.93元;月用气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部分,最高价格由3.28元调整为2.83元。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清算、退差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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