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种下7棵罂粟被处3日行政拘留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8日
  本报泰安6月27日讯(记者 张伟) 21日,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在泰山景区下港镇某村李某家门口,放置着7株疑似罂粟的干枯植株。
  民警将涉嫌种植罂粟的李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依法将李某种植的7株干枯罂粟植株和21个罂粟果实收缴。
  李某对其在今年初种植7棵罂粟,6月份收获21个罂粟果实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罂粟为毒品原植物,种植一株就是违法行为,种植500株以上构成犯罪。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