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8日
  6月18日下午,泰安市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泰安市医保局局长肖和元、副局长马洪军一行4人,岱岳区医保局局长丁兆君一行3人,岱岳区卫健局副局长王学坤、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东,副院长刘振伟、刘树群,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岱岳区区直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泰安市医保局局长肖和元表示,省医保局在泰安市等六地市开展药品(耗材)联合体采购试点工作。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这项工作上走在前列,年初制定的招标计划,圆满完成,成效明显。经市医保局讨论,与岱岳区区委区政府、区医保局了解相关情况,决定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药品(耗材)联合体采购试点单位。
  岱岳区医保局局长丁兆君作了关于《岱岳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自5月23日《问政山东》节目曝光药品同城不同价问题以来,岱岳区医疗保障局对药品、耗材采购及价格执行情况高度重视,将探索实施药品耗材联合议价采购、降低药品及耗材价格、解决同城不同价的问题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正通过四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工作。一是认真排查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实施联合采购、解决同城不同价问题的工作思路,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二是严肃采购工作纪律。印发了《关于严肃药品采购纪律的通知》,对药品采购工作纪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加强政策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并起草了《关于在全区公立医院建立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的通知》,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合采购目录编制及采购规则,成立了全区药品(耗材)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全区议价采购联合体。四是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从耗材联合采购入手,分批次推进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同步做好联合采购建章立制工作,积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尝试,认真总结经验,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做好药品(耗材)联合采购工作,争取为全市乃至全省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工作贡献岱岳经验。
  随后,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东汇报了医院的主要做法。自2019年起,通过大幅降低医用耗材成本、狠控药占比、广泛开展临床路径及单病种限价等多种措施,现已逐步显现成效,第一季度药占比同比降低4.2%,耗占比同比降低3.7%,次均费用同比减少852元。2019年4月份,医院药占比同比降低4.7%,耗占比同比降低6%,次均费用同比减少1896.2元;5月份,药占比同比降低4.8%,耗占比同比降低1.75%,次均费用同比下降646.5元。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医院收费结构的合理化与规范化,节约了大量医保资金,真正做到了让利老百姓,提高了社会满意度。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
  市医保局副局长马洪军介绍了全省药品(耗材)联合体采购运作模式预期。希望岱岳区有关部门、相关医疗机构要有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市、区两级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做好具体工作对接,希望有关领导、部门及负责人合理布置时间,尽快按要求完成任务。
  最后,市医保局局长肖和元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总体方案各内容与环节要遵守相关文件规定。二是要大胆创新,在试点工作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打造出有岱岳区特点的可以复制推广的药品(耗材)联合体采购联合体样板,并希望能为全市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要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对于有议价空间的药品一定要合法合规把握好相关政策,做到真正的让利于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四是试点工作开展后,一定要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廉洁,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尽早开展试点工作,各部门团结一致积极安排工作,紧抓落实,希望岱岳区借鉴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做法,做好试点示范工作,要经得起社会、群众和历史的考验。他表示,市医保局将全力支持药品(耗材)联合体采购联合体工作试点放在岱岳区,并同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积极稳妥开展工作,愿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工作做好,向省医保局、市委、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记者 张泽文 通讯员 张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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