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朋友的问题车,两司机被“背锅”

齐鲁晚报     2019年07月03日
  本报威海7月2日讯(记者 陶相银) 朋友的车使用他车号牌,自己不知情,开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到,要被一次性记12分,还要被罚款2000元。日前,交警一大队接连查获了两辆这样的车,两名司机被罚惨了。
  6月27日15时20分,威海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中的缉查布控系统向路面执勤的交警一大队民警发出报警:一辆正沿青岛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奔驰轿车号牌异常。
  在新威路和通海路交叉口处,这辆奔驰车被民警拦下。面对民警询问,司机谷某解释,车是朋友的,之前发生过事故,刚在青岛路的一家汽修厂修理完毕,他是替朋友把车开回去,至于车有什么问题他压根儿不知情。
  民警检查后确认,奔驰车的号牌本属于一辆白色宝骏轿车。民警依法将号牌收缴,把车辆暂扣,并对谷某开具罚单。
  仅一小时后,在新威路,另一组路面执勤的交警一大队民警又发现了一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摩托车。这是一辆排量650cc的铃木牌大摩托车,民警发现,该车悬挂湖南常德号牌,但车牌固封螺丝却是湖北襄阳的钢印。司机姜某向民警出示的行驶证显示,这辆摩托车排量为250cc,是宝雕牌。
  面对民警询问,姜某也解释不清,辩解称车是借朋友的,并当场给朋友打电话询问。结果,朋友在电话中来了句“咱这摩托车不能进市区”。
  由于这辆摩托车也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依法将号牌收缴,暂扣了摩托车,并对姜某开具罚单。
  依据交通法规,谷某和姜某都要被记12分、罚款2000元。民警发现奔驰车、铃木摩托车还存在其它违法问题,一旦落实,谷某、姜某及两车车主还将被追加处罚。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侦办。
  民警介绍,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有着诸多强大功能,缉查布控系统是其中的子系统之一,主要是用于查纠上路行驶的“问题车”以及与其关联的车主。如果路面上行驶的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套牌、变更车体颜色、脱审等违法行为,或车主存在驾驶证被暂扣、吊销等无证驾驶行为,嫌疑车都会被系统立即锁定并向路面执勤民警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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