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温度的事,让业主慢慢信服

齐鲁晚报     2019年07月18日
  业委会对业主缺乏约束力是众多小区遇到的普遍难题。《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同时,业委会有监督管理规约实施的职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部)李友震介绍,所谓的管理规约,实质上是小区业主自治章程,业主有遵守管理规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的法定义务。“然而,这种法律效力相当有限,特别是业委会面对数量众多且分散的业主,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最典型的莫过于,业委会劝说业主缴纳物业费。面对物业公司最容易遇到的经营困难——业主拒缴物业费,业委会实际上也很难采取有效措施,业委会帮忙催缴往往被质疑得到物业公司好处。类似的事情,在华黎花园小区正在发生着。虽然小区的物业服务缴费率已达到92%之高,但仍有部分业主因为2012年上调物业费一事耿耿于怀,而拖欠多年物业费。“小区物业已经对他们下了最后通牒,准备去法院起诉。”张主任透露,多年拖欠,业主违约金已经远高于物业费。
  “物业和欠费业主都向业委会反映,鉴于此,业委会便从中为他们搭桥,尽量协调,争取减免一部分违约金。”张主任透露,经过努力,业委会已经成功劝说两位业主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并减免了一部分违约金。“物业公司是有良心的公司,业委会做的是有温度的事,业主可能暂时不理解,但久而久之都能体会到业委会的付出。”张主任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