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职工医保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齐鲁晚报     2019年07月18日
  本报文登7月17日讯(通讯员 赵珊) 自2017年7月1日起,威海市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参保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标准按现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解决。其他参保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下列产假期限执行: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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