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警方发布通告被骗群众速来报案!限期一个月

齐鲁晚报     2019年07月30日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闫丽君 实习生 武俊杰 通讯员 莱公宣) 7月29日,记者从莱阳市公安局获悉,2018年8月24日,莱阳市公安局曾对山东肆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盖某等人已被莱阳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间,因受办案期限限制,导致有一些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莱阳市公安局现请此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从7月29日起,务必于30天内到莱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据了解,如果在规定时间没有报案,公安机关将视为自动放弃报案,会影响到投资人的相关权利,希望各位投资人相互转告,抓紧时间到莱阳市经侦大队报案。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