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的通知

齐鲁晚报     2019年08月08日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的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对65周岁及以上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即在原来每人每月130元的基础上,给予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提高5元,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元,新增年满65岁、75岁的人员,自年满次月起,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元、10元。目前,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已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惠及全区7.8万老年居民。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即对选择8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增加至每人每年80元,广大参保居民可按照自己的经济条件,尽量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以提高将来的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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