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打工妹专坑队友骗8名同事8万多元

齐鲁晚报     2019年08月16日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吴永功 实习生 辛亚楠 李冉) 在摄影店期间,她虚构优惠骗客户;跳槽到家政公司后,她又谎称认识通信运营商骗了一圈同事……在诈骗的路上,济南一名90后女子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日前,济南高新法院对这名女子做出判决。
  小雅(化名)出生于1990年,济南人,中专文化。2017年10月,她来到历下区经十路一家商场的摄影店打工,总共工作时间4个月。就在这4个月内,小雅利用工作期间接触客户的机会,虚构店内有优惠活动,以办卡、拍照后全额退款等理由,骗了客户聂某23120元钱。
  4个月后,小雅跳槽来到高新区一个家政公司。在这个家政公司,小雅只干了2个多月,就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在2018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她在家政公司打工期间,脑洞大开,虚构了一个故事,说她的家人在一家通信运营公司上班,能够帮助办理手机充值返现金并送手机的业务。她这个说法,竟然让不少同事信了。就在这2个月内,她先后骗了同事周某16835元、刘某12640元、卢某15579元、赵某4830元、张某1500元、马某2200元、赵某4000元等8人共计80754元。这些骗来的赃款,均被小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
  落网之后几天时间内,小雅的家人先后退赔了8名被害人诈骗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济南高新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小雅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小雅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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