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文,分类推进

枣庄各类车辆都将安装ETC

齐鲁晚报     2019年08月30日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韩微) 近日,枣庄市交通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ETC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各区(市)2019年4月底在籍汽车保有量,分类推进各类车辆安装ETC。
  据《通知》显示,ETC分类推进安装,需要在8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和消防、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职工个人用车的任务。
  在2019年10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12月底前,カ争完成民营企业、社会车辆、居民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
  记者也了解到,这并不是枣庄第一次推进ETC工作,2014年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印发了《枣庄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提升公路舒适通行水平上,枣庄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体系建设,ETC车道覆盖率主线收费站达到100%、匝道收费站不低于90%。
  而为拓展ETC应用服务,此次的多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表示,结合枣庄实际情况,将加快ETC在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涉车场所开展停车应用服务,鼓励公共停车场对ETC车辆实行车费优惠,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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