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停车计时计费装置尚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齐鲁晚报 2019年09月19日
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计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目前电子停车计时计费装置尚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根据JJG1010-2013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检定规程,停车计时误差为±min,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市计量所计时频科主任辛龙海介绍说,“如怀疑停车计时计费装置计量不准确,可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通讯员 莫言 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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