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鲁发〔2019〕2号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

考核问责要贯穿威海财政每一分钱

齐鲁晚报     2019年09月20日

  本报威海9月19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刘国凯) 近日,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鲁发〔2019〕2号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6日下午,威海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局长李峰、副局长王以威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背景、内容。根据《意见》,到2022年威海各级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李峰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今年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解决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威海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鲁发〔2019〕2号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威海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印发。
  随后,李峰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管理层级,推进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并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分三个阶段推进:2019年,以项目和政策绩效管理为突破口,打好预算绩效管理基础;2020-2021年,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延伸,由事后绩效评价为主向事前评估、事中监控拓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所有预算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实现传统预算向绩效预算转型。健全管理链条,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拓展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整个环节。拓展资金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对“四本预算”和各类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全覆盖。加强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加快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明确权责,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监督,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结果报告和绩效信息公开机制。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主体责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我市完善管理层级,推进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管理链条,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拓展资金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强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明确权责,推进工作措施落实。
  目前,山东各地陆续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威海则结合自身实际有所创新:分三个阶段推进的具体目标,市本级提前一年完成;以绩效管理的结果的参考依据,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按预期绩效高低决定收支优先顺序和多少,投融资项目逐步探索落实按效付费机制、推进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建设等;在绩效管理不同事项的具体操作中,拓展细化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绩效管理;充分利用威海市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提出了加快预算项目库建设;在预算环节,引入以绩效为核心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事后奖补类资金,由事前安排,向验收评价后逐年压茬安排转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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