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焚烧秸杆,过火面积30多亩

新泰禹村镇党委书记被通报批评、镇长停职

齐鲁晚报     2019年10月01日

  本报泰安9月30日讯(记者 张泽文) 3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获悉,29日,泰安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全市秋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检查巡查时,发现新泰市禹村镇赵禹村有大面积连片焚烧秸杆的火点及燃烧痕迹,过火面积30多亩,田间烟雾弥漫。
  新泰市禹村镇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反映出禹村镇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在当前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形势下,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针对上述问题,依据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泰办发电〔2018〕115号)和《泰安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等文件要求,新泰市委、市政府已做出处理决定,拟对新泰市禹村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禹村镇党委书记李希刚同志(因公外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在家主持工作的禹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鲁同志给予停职处理;责令禹村镇党委政府向新泰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查问责到底。
  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夯实县、乡、村、组、户网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泰安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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