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母亲变“侦探”是法治社会之痛

齐鲁晚报     2019年10月14日

  □马涤明

  10月12日凌晨,微博名为“李心草妈妈”的网友发帖称,她女儿李心草是一名在昆明读大二的学生,于今年9月9日被发现在云南盘龙江中死亡,警方表示其系醉酒自杀。但她通过监控发现,当晚李心草被室友带来的两名男性朋友“强制猥亵”,存在激烈反抗、被打耳光等诸多疑点。
  随后,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今日,发现网民在新浪微博反映关于李心草在盘龙区桃源街落水身亡的帖文后,盘龙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正在对此情况展开核实,将及时对外公布核查结果。”
  警方这一情况通报,让公众深感困惑,李心草“跳江自杀”一案已过去一个多月,盘龙公安分局竟称“发现网帖反映后高度重视,正在核实”;不管是之前不知有此案,还是知道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都非常不正常。
  关于其母亲陈美莲所称的派出所告知的死亡原因是“醉酒自杀”,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但当时派出所方面究竟是怎么说的,在目前已经出现“信任危机”的情况下,警方最好是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自证。
  事实上,关于“李心草跳江”一案,由于警方的“信任危机”已经衍生出另一“案件”——当地警方涉嫌渎职。在这个语境下,一是继续由当地警方办理此案是否合适,值得讨论;二是,陈美莲反映的警方不作为,以及我们所看到的警方一个月后才“发现”、才“重视”的情况,显然也是需要调查的问题,而这个任务,盘龙公安分局显然不能胜任。
  “李心草跳江”一案的事件相关过程、一些关键细节和证据能够呈现在公众面前,都是陈美莲的个人努力。而这位母亲之所以变成一个“侦探”,纯粹是被警方不作为给逼的。若不是陈美莲这般“折腾”,这起人命案是否会被当地警方遗忘,也叫人怀疑。
  派出所方面称,他们看视频是跳跃着看的,更令人费解,不知道当地警方是不是以看电影的心态处理这个案件?几天后,警方才向李心草母亲确认有“四段暴力和搂抱”内容,但又强调不确定能否立案,还提到他们曾收到打人男子的威胁。可以说,警方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已经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正直光辉的形象。对于为什么采取这些举动,当地警方必须向公众提供一个明确、令人信服的解释。而在没有取得公众认同之前,当地派出所和分局继续办理此案,是否缺少必要的公信支撑而难以取信于受害者人家属及公众?
  陈美莲在微博中提到,当地派出所与分局刑警大队相互推诿踢皮球:这个情况若属实,我们就很难相信,这一人命案被“搁置”仅是个别警员的问题。更要追问:那两个猥亵殴打李心草的男子以及女室友,是否具有权势或黑恶背景?否则不好解释,此案件为何出现那么多的不正常情况。
  一桩人命案,不曝光、舆论不发酵,警方就“不发现”、不调查,这是最大的痛点所在,更是法治社会、执法公信难以承受之重。10月12日,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对媒体表示“稍晚警方会公布更详细的案情通报”。希望这个“稍晚”公布的详细案情通报不会太晚。特别是对于受害人母亲所反映的多个疑点问题以及公众舆论的质疑,官方能够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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