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无传销社区(村)”

齐鲁晚报     2019年11月01日

  本报聊城10月31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李兆敏) 10月28日,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会同政法委、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自2019年至2021年,在全市各社区(村)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分批次全部达到“无传销社区(村)”标准,使传销活动在社区(村)无立足之地,基本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聚集式传销的成果,丰富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全面性、协调性、有效性。
  为确保活动效果,《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要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创新等工作要求,完善综治管控措施,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力量,群防群控,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扎实做好创建工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自重点工作和重点区域。创建活动每年为一个创建周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创建、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创建进度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查,强化信息收集与分析上报,全面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县(市、区)要将拟定的工作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标准,每年要对申报的无传销社区(村)进行验收,市里适时组织抽查,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今日本报B叠4版 本版编辑:李璇 组版: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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